2021年11月10日,凉山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覃韬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宇德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覃韬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宇德同志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二、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代理州长阿石拉比的提名,决定任命:
刘娜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吉里列布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阿呷说哈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光荣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
免去:
马小合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永贵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阿力尔木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治平的提请,
任命:
李清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阿苏热布子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倪斌同志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彭应学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久素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姜远帅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昌临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秋同志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 何勤华)
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