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
巡游出租汽车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包括五城区、高新区、新都区、龙泉驿区、郫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东部新区。目前,成都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仍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至今已实施12年。在此期间,由于物价水平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上涨、城市公共交通日趋完善、网约车市场兴起等原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整体成本和供需关系已发生巨大变化,加之疫情等不确定因素,现有作价规则已不能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此次成都市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调整现有运价方案。根据车型的价格分别设置不同起步价标准(现有车型起步价保持不变)。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车公里租价由1.9元/公里调整至2.3元/公里。调整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驶费用。为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增设春节假期每单5元的服务费。
建立运价浮动机制,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结算运费±定额浮动”模式。巡游出租汽车政府指导价每年调整不超过2次,每次调整间隔不低于180天。
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将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因素与运价动态调整相挂钩。此后每三年进行合理测算,决定是否启动调价工作。(记者 程文雯)